11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峰主持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区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精神。高峰指出,要深刻领会精神要义和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得到更好体现和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继续深化教育强基工程,推动丰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进一步提升健康丰台建设水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丰台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丰台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通则(修订草案)》;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施情况暨重点地区控规编制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后,与会代表围绕“两园一河”区域统筹发展开展视察调研。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宇、张婕、李春滨、穆志军、陈燃出席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赵春丽、武凯,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泽锋,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