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次会议的提议,丰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李楠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晓轶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毅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少军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宏崑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崔好民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俊辰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吴英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任命孙永文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东高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斐然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右安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